安徽省近日启动教师资格制度,希望以此突破教师队伍对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并使全省教师队伍迅速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按照统一部署,安徽省从现在开始对已经在岗位上的一部分教师和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进行“首次认定”,“首次认定”计划在2002年4月结束。在此基础上,安徽省将探索建立针对不同人员身份特点的每年两次的教师资格认定机制,同时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及其数据库管理工作,把对后备队伍的管理与在编教师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根据安排,从今年10月起至年底,安徽省将完成对非师范类毕业的在职教师开展的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及考试,同时完成在职、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及早期离退休等三类人员的资格认定;明年4月前,完成1997年教师资格过渡中暂缓过渡人员、民办学校专职教学人员以及面向社会的“首次认定”。